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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局(投促三局 楼宇办)

? 组织结构



? 机构职能

(一)负责国内、外互联网产业、服务贸易产业、金融产业方向的招商引资工作,策划和制定专业化的招商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本局业务方向上贯彻管委会外资、国资、民资“三资并重”的招商工作战略方针,开拓并维护各级政府、企业、中介代理机构等所有项目渠道资源,进行开发区区域招商引资推广工作;

(三)负责在本局业务方向上投资项目考察团组和已投资项目增资的接待、跟踪、联络工作;

(四)负责在本局业务方向上投资和增资项目的谈判工作,向管委会提出谈判方案建议,并具体实施管委会决策;

(五)承担在本局业务方向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的设立、变更的审批工作,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商务系统受理的合同章程审批、设立和变更的批准证书的管理工作。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层面的营业执照的审批工作由经济发展局派驻的专职人员负责完成;

(六)协调外事局及其所属各驻外办事处的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八)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金融创新类项目进行初审、年检等相关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自贸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推动、协调全区的楼宇经济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拟定年度及阶段性楼宇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组织对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情况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维护楼宇经济载体动态数据库及楼宇经济发展信息平台。

(十四)负责推动、组织、实施楼宇招商工作;

(十五)负责整合性整理政策并研究制定经济优惠政策,负责楼宇经济企业的认定,审定有关补贴和奖励;

(十六) 负责开发区服务业企业税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十七)落实党组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03